我的人员,试图逃跑,但无果。
我拼命挣扎,试图用瘫在地上的方式拖延时间,并大呼救命。
但仍被他们拖进了大楼。
而且,我不知道的是,这一切都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录了下来。
并在之后,成为证明我有【精神病】的强力证据。
进入医院大楼后。
我被带进一个挂着【治疗室】的牌子的房间里。
房间很简陋,只有桌椅。
押送我的人按着我坐下,并把我的双手双脚用皮带捆在椅子上。
粗暴程度,不亚于对待罪犯。
我仍然以为我在做梦,因为这可是法治社会啊!
怎么可能会发生这么玄幻的事?
随后,房间进来两位白大褂的医生,他们拿着文件袋,在我对面坐下。
胸口的铭牌显示,年长的叫陈盛,主任医师;年轻的叫李明泽,助理医师。
我当时已几近崩溃。
见到他们,我立刻咆哮着接连质问:
「你们为什么把我绑来这里?
「你们有什么权力做这样的事?
「这是对我人身自由的侵犯!这是犯罪行为!「这是对我人身自由的侵犯!这是犯罪行为!
「我一定会投诉到底!我会告你们!」
而陈主任,却不慌不忙地从文件袋里拿出一张a4纸。
慢慢递到我能看清楚的桌面位置,解释说:
「这份是你家属签署的授权书,根据家属意见,你需要接受治疗。」
我看了一眼,抬头是【精神治疗授权委托书】。
除却密密麻麻的文字,落款处,我确实看到我父亲独特的签名!
我马上进行质疑:
「我已经是成年人了!就算有我爸的签名,你们也不能用暴力把我抓进来!你们是执法机构吗?你们哪来关押我的权力?你们违法了知道吗?」
陈主任这才说:
「这不是关押,这是病情诊断,我们不执行才违法。根据精神卫生法第28条,家属有权将【疑似精神障碍患者】送诊,而对家属送诊来的当事人,医疗机构不得拒绝作出诊断。」
他重点强调了【不得】两个字。
我顿时明白,玩条例,我是玩不过他们的。
他们已经做好充分准备了。
我立刻提出要求:「那我要见我父母!打电话给他们!我现在就要跟他们通话!」
李医生则点头应答:「可以的,但必须要等此次问诊结束。」
得到这样的承诺,我才松了一口气。
因为只要能对外通话,我相信我会没事。
陈主任又继续说:
「限于问诊时间短暂,现先告知对你进行的危险性评估结果。初步评估结果为,你存在自伤或伤人的行为。」
我当然不认同这样的评估,于是马上反驳道:
「你们并没有对我进行任何检查,怎么能这样下诊断?」
李医生则很淡定地从文件袋里抽出一个平板。
点击播放,展示给我看。
屏幕上,赫然是我拒绝进入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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