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741章 他咋想的啊!_律师本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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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听完后,一扶额头,心说伍大少的思维方式真是不一般,他咋想的啊!

  “那什么,云乔,你说说吧。”方轶直接当伍庆辉不存在。

  “我觉得,被告人以绑架被害人为名,向被害人丈夫敲诈钱款,构成了绑架罪。不应该构成敲诈勒索罪。”云乔底气十足的说道。

  待云乔说完后,方轶看向周颖。

  “我觉得这个案子‘杀人后,以绑架为名,索要钱财’这个情节与之前我跟方律师办的一个案子很像。本案中,被害人的行为应该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两个罪名。”周颖想了想说道。

  “说说理由。”方轶一笑。

  “首先,被告人是因为办假证,与被害人没谈好价格,进而发生争执杀人。被告人杀人的目的不是为了绑架。

  其次,在被害人死亡后,被告人田立杰以被害人被绑架为名,意图索取被害人亲属钱款,不符合绑架罪的构成条件,属于事后起意,应构成敲诈勒索罪。”周颖说道。

  “这个案子我认为检察院的指控罪名没有问题,而且被告人犯罪手段残忍,情节特别严重,社会危害极大,在没有法定从轻情节的情况下,极有可能会被判死刑。我说下我的想法。

  被告人田立杰将被害人杀死后,以绑架被害人为名,向被害人亲属勒索钱款的行为不构成绑架罪。

  绑架罪,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,使用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,绑架他人的行为。

  本案中,被告人田立杰根本没有实施过使被害人失去人身自由的绑架行为,也没有限制过被害人的人身自由。

  被告人因办假证的价格同被害人产生争执,而杀死被害人,显然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。

  被害人死后,被告人临时起意,以绑架为名索要钱财,但是实际上被告人手中已经没有了绑架对象,在没有被绑架人的情况下,无法构成绑架罪。

  所以,本案被告人田立杰在故意杀人后,以绑架为名,勒索钱款的行为不构成绑架罪。”方轶说完后看向众人。

  杜庸思索着方轶的话,沉默不语。

  “另外,本案中,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,在主观方面符合诈骗罪及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。

 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
  本案中,被告人田立杰以绑架为名,向被害人的家人索要钱财。在当时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,被害人的家人极有可能相信被告人虚构的被害人被绑架的事实,但他们决不会因陷入错误认识而‘自愿’地向被告人交出钱款,即便他们向被告人交出钱款,那也是因为受到了胁迫,被逼无奈而为之,不是因被骗而主动资源交出钱款,所以我认为,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。

  敲诈勒索罪,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,强行索要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
  其犯罪手段是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要挟,即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、保管者等施加精神的强制,造成其心理上的恐惧,以至于不敢拒绝索取财物的要求。

  本案中,被告人田立杰在自己的住处将被害人杀死后,又通过手机,告知被害人丈夫,被害人已被绑架,索要钱财,并告知其不能报案,否则撕票。

  被害人的丈夫为被害人的安危而担忧,严重地受到了精神的强制。被告人田立杰虚构绑架事实,胁迫被害人丈夫,意在勒索钱财。因此,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。”方轶解释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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