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趴在吧台上,很大一只,嘈杂的音乐声,交错闪烁的灯光,人们蹦着、笑着、说着、闹着,他沉默地趴在那儿,没人看到他流泪。
伪装是最好的保护色,它有时可以骗自己让自己产生一种自己很优秀的错觉,甚至也可以骗别人,让别人产生你很优秀的错觉,一旦所有人都产生了这种错觉,它就不再是错觉,而是事实。
朝珣骗过了很多人,他从以前那个人人鄙夷的娘娘腔,变成了别人口中的大帅哥,只要他再努力一把,骗过自己,他的错觉也能变成事实。
但就差一点。
就差那么一点,他就要骗过自己。
直到这时他才明白,原来最难的,是骗过自己。
无论怎么化上多么精致的妆,他还是那个狼狈至极的朝珣。
手机震动了一下,比起音乐声来说弱得多,朝珣却惊得一瞬间抬起了头。
文字作为一种语言符号的时候是没什么情感的,但当它来自江夕迟的时候,它就不只是一串普通的语言符号,那是悬而未决的刀终于从头顶落下,堪堪擦着脖颈落下,以至于,朝珣看着那行字,心剧烈地跳动着,呼吸都变了节奏。
江夕迟问:“你现在,是以什么身份,在问我有没有空?”
作者有话要说:
更啦,太忙辽
第43章
很晚了,快到十二点。
朝珣心跳得很快,他觉得晚上喝的那点酒,此刻才上了头,让他觉得有些发晕。
他又多喝了几杯酒,看着江夕迟给他回的那条消息,心里莫名的酸,白天他说不认识自己,晚上又给他发了这条消息,
显然是要和他划清界限。
一想到这里,他心里格外难受。
他喝了口酒,趴在吧台,小心翼翼地发:“你还记得我吗?”
江夕迟很久没有回,过了一会儿,他回:
“你觉得这样有意思吗?”
朝珣心沉到谷底,江夕迟又发了一条。
“有什么事吗,我女朋友叫我睡觉了。”
朝珣呆滞地看着那几个字,看了一遍又一遍。
那三个字格外刺眼,他脑子一下空了。只是揉揉眼睛,又揉揉眼睛。
然后他发现他没有看错。
酒吧实在很热,但他出了许多冷汗,那汗在眼眶里欲落不落,涨得眼睛痛。
手里的酒变得格外乏味,他捏着手机趴在吧台,颤着手打字:“那你睡吧,我不打扰你了。”
耳边的音乐变成了大片大片没有意义的音节,身上开始泛疼,不知是胃里还是心里。
朝珣沉默着喝酒,酒吧里很多人买醉,有人在这里借酒消愁,有人在这里借酒结情,也有举着那几杯小酒,向老天爷借片刻的清净。
他想要清净,可“女朋友”那三个字狡猾得很,在他脑子里转来转去,他头痛欲裂。
他本不是个记性很好的人,不会记一个人记这么长时间,可时至今日,江夕迟就像是烙在他心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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